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媒體的選擇與擔當

媒體的選擇與擔當 .林沛理
香港立法會選舉,媒體扮演的不是啟蒙的角色,只是上演真人秀,將民主貶為「笨主」。



林沛理,《瞄》(Muse)雜誌主編,美國紐約Syracuse University香港中心客座教授,著有評論集《影像的邏輯與思維》、《香港,你還剩下多少》及《能說「不」的秘密》(次文化堂出版)。

 

剛結束的香港立法會選舉投票率和投票人數都遠較上屆為低,由於參與政治(political participation)與透過參與能夠在政治上起什麼作用(political efficacy)有密切關係,今次選舉固然反映了香港人對立法會議員作為改革使者(change agent)的角色已經不再抱存幻想,但另一方面亦暴露出本地傳媒為刺激收視及將競爭對手比下去,而不惜將民主(democracy)貶值成「笨主」(dumbocracy)的危險傾向。

立法會是香港最重要的政治選舉,再加上今屆五十三張名單爭奪三十個直選議席,選情空前激烈,自然成為本地媒體重點報道的對象。可是,從處理這宗新聞的種種操作和手法可見,在這個新聞的生產與包裝越來越商業化、新聞與娛樂的界線越來越模糊的年代,媒體特別是電子傳播機構似乎更善於強化處理小道新聞,並將之設計成有轟動效應的媒介事件(media event);但面對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新聞事件(news event),卻反而表現得進退失據,甚至完全不靠譜。

香港八大電子傳媒製作的立法會選舉節目,不管是叫作《直選論壇》還是更老實一點的《直選擂台》,首要任務不是要幫助選民在充分考慮過候選人所代表的利益,以及他們的理念、表現、能力和識見之後,作出明智的決定(informed choices);而是要做一個「精采的節目」(電視人的慣用語是「good show」)給電視機前的觀眾欣賞。與其說這些是選舉節目,倒不如說是另類的「真人秀」(reality show):跟《飛黃騰達》(The Apprentice)和《生還者》(Survivors)的參賽者一樣,可憐的立法會候選人就像角鬥士一樣在場內互相廝殺。互揭瘡疤(mud-slinging)既是這個遊戲的名稱,也是它的規則。

這恰恰反映了傳媒,一如公信力和中立性最近備受質疑的民意調查機構,自有其秘而不宣的意圖與議程(hidden agenda)。倘若我們仍然相信它們所代表和追求的是超越一切的所謂大眾或整體利益,則未免太天真了。這既不是什麼真知灼見,也不是犬儒主義,只是政治常識而已。早在一九零八年,記者出身的美國學者本特利(A.F. Bentley)已經在其代表作《政府過程:社會壓力研究》( Process of Government: A Study of Social Pressures)中提出「政府過程」這概念 。「政府過程」指以政府為核心的一系列政治活動,包括利益表達、利益整合、決策和決策的施行。

本特利認為,所謂政治,說穿了,就是指利益團體的活動和操作怎樣左右,甚至主宰政府的決策和行為。故此政治必然涉及交易、遊說和利益輸送。所有政客和政黨都是利益團體發揮影響力和產生作用的工具,而只有利益團體才可以構成重要的政治勢力,市民要影響政府的政策,就別無選擇地必須參與成為這些利益團體的成員。根據本特利的分析,利益團體可分為兩大類:像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那些「組織團體」(organization group),以及那些像環保組織、志願團體和智庫的聲稱代表公眾利益或為正義發聲的「議政團體」 (discussion group)。從這個角度而言,新聞及傳播機構作為議政團體不僅不是「高於政治」(above politics),而只是政治的一個構成部分。

於是一味追求收視率與娛樂價值的傳媒,與渴望政壇像電視劇一樣忠奸分明的受眾,將選舉資訊的傳播與接收變成了一個「垃圾入、垃圾出」(garbage in, garbage out)的廢物處理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之中,整個社會都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傳媒是現代社會的主要機制,位於娛樂活動和資訊傳送的中心,是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驅動者和政治現實的詮釋者與調解者。如果它只懂得製造「good show」,而將選舉庸俗化和娛樂化,便不僅敗壞品味、痴鈍感覺,更混淆視聽、削弱判斷。用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的學者阿多諾(Theodor Adorno)的話說,這樣的傳媒是把「啟蒙的可能」變成了「野蠻化的可能」,使大眾成為一群愚民。■